新闻中心

NEWS

山东盛唐新能源与张店区政务中心签署光伏发电项目协议书

返回列表

2018年3月14日,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张店区政务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协议书。

 

张店区政务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张店区政务中心3000余平米的屋顶与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不动产使用关系,屋顶使用期限20年。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模式,项目装机容量300千瓦,预计每年发电44万千瓦,预计投资240万元,工期45天。

 

 
光伏发电具有高效、低碳的特点,此项目建成后,二十年可累计减少标准煤使用13166吨,减少粉尘排放943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514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40吨,减少氮化物排放520吨,相当于植树造林9万平方米,实现较大社会效益。
这是张店区首个政府机关办公楼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将对全区公共机构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
PAGE TOP